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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某房地产乱涨价官方回应: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
发布时间:2012-09-0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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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8月31日电 (记者林婉怡、实习生黄晖晖)近期,一位网友就贺州“金泰花园”乱涨价的问题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向贺州市市长白希提出自己的疑问。收到网友留言,白希指示贺州市房产管理局进行深入调查,并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具体处理意见。
1.【留言主题】反映“金泰花园”乱涨价问题
【留言内容】2012-5-25
贺州的房价现在是越调控越涨,越调控越乱。到处都在卖连楼房影子都没有的房号,一两年前抛出2200元每平方米的“金泰花园”(即所谓的“大学生公寓二期”),吸引了大量的购房者以3万元的“选号费”选好房号,到现在仍然不见动工,且电话通知购房者,加价到3000元/平方米,如果在6月份交清总价50%款项的话,才可以获得2800元/平方米的优惠。
请问政府,贺州房地产是不是真的没人管?
【回复意见】2012-8-27
网友,你好!受市长委托,贺州市房产管理局已针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经查,网友所反映的“金泰花园”是广西贺州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贺州市桂粤湘人才创业工程项目中的子项目,而非“大学生公寓二期”(大学生安居房1000套已全部完成)。该公司为了给公司员工一些福利,在公司内部对购买“金泰花园”商品房举行了选号活动,其中有一些公司之外的人通过内部员工关系也参加了选号活动,之后有人通过中介在社会上进行炒卖。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我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
二、网友所反映的情况,购房者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原因。根据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也就是说,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消费者不应参与购买。
三、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的是市场定价,明码标价。预交房款数额及房价优惠幅度是由买卖双方协商而定的。国家对房价的宏观调控是在政策层面,从税收政策、银行信贷政策等方面进行调控,而不是对房价实行控制定价。近年来,我市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总体水平是稳中有升的。(贺州市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