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今年新购了一套129平方米的一手商品房,按这个方数交了首期,但在签购房合同时,发现写到是118.56平方米,而且已经按118.56平方米开始供房了。今天,去同开发商论理,要求他退回部分钱,他说:现在的方数还未定,有关部门还在测量。你能帮我解释原因吗?谢谢!
据了解,购置新房一般实际交房款时,贺州房地产开发商会出具收据,而正式的发票是在交房时出具。等房屋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量之后,取得了准确的房屋面积,才会出具购房发票。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在办理产权登记的时侯,会提供不动产发票(交易联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