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地资讯 >> 昭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赵彩贤被判14年
昭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赵彩贤被判14年
发布时间:2011-10-24 16:33   作者:   来源:   浏览:551 次   字体:【
     日前,昭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赵彩贤因犯受贿罪与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该案是昭平县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数额最大的受贿犯罪,同时也是该法院所审理的首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件。

身着囚服的原医院院长:一脸的沮丧颓唐

  2011年10月14日下午15时30分,昭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庄严肃穆。当法警将赵彩贤带上法庭时,旁听席上的所有人瞬间被他夺走了注意力:此时的赵彩贤早已没有一年前的红光满面、意气风发——站在被告人席上,他的脊梁有些蜷曲,一头稍长而蓬松的头发杂乱地摆在头顶上,目光无神,沮丧颓唐。
  当主审法官宣读判决书时,赵彩贤眼神紧紧地盯着检察官。
  “现宣判:昭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赵彩贤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受贿违法所得5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差额部分2203500.79万元,予以追缴。”
  该案是昭平县首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

Tags: 昭平
用户评论
发表评论
昵 称:
内 容:
验证码:
图文信息